中轻集团召开科改示范行动专项工作研讨会

浏览量:3906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21 【字号:

9月15日,中轻集团在中国食品院召开“科改示范行动”专项工作研讨会,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专家,中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万顺,分管研究院相关领导等出席会议,会议由中轻集团副总经理、中国食品院及中国日化院董事长蔡木易主持。

“科改示范行动”是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以来,在保利集团的正确领导下,中轻集团积极组织所属中国食品院、中国日化院申报“科改示范行动”相关工作。

4月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科改示范企业”实施综合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中国食品院、中国日化院在内的204户科改示范企业名单,标志着中轻集团所属中国食品院、中国日化院正式纳入“科改示范行动”。

会上,中轻集团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主任肖丹汇报了中轻集团科改工作开展情况及混改思路。中国食品院总经理董建辉、中国日化院总经理耿涛分别对中国食品院和中国日化院科改工作背景及总体思路、进展情况、科改工作推进中的困惑和重难点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如何落实激励制度、科研院所有限公司如何从服务型向产业型转型等推进科改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研讨。

国资委有关专家重点解读了“1+N”政策、“双百”政策等科改相关政策,以万华烟台工业园改革成功案例强调了创新和激励政策对科改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中国食品院、中国日化院作为“科改示范行动企业”基础好、特色多、空间大。同时强调,“科改示范行动”的第一要务在于“示范”。中国食品院和中国日化院要通过“三个区分”和“五大变革”不断实现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突破和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个区分即:科改企业要区分好常规动作和改革动作;区分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区分好“要我改革”和“我要改革”。五大变革即:思想变革、组织变革、产权变革、管理变革和技术变革。

针对中国食品院目前激励模式局限性、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提升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中政策的应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提出具体建议。国资委专家指出,科技型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调动职工、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要充分重视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组织变革,尊重科技特征和规律,强化市场化激励制度,激发科技创新动能,抓住主要矛盾,通过解决核心问题实现科改目标。

中轻集团董事长张万顺作总结讲话,指出国资委专家关于科改政策的解读以及具体行动的指导深化了大家对科改内容的理解。他强调中轻集团所属中国食品院、中国日化院要结合自身特点用好、用足、用活科改政策。他要求,研究院在执行过程中要深刻理解分配制度,在落实激励制度的基础上仍要强调创收能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创收和分配问题。同时,管理人员要切实思考如何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科改示范企业”是政策“高地”,原则上均可以适用前期各项国资国企改革试点和示范工程的相关政策。中轻集团将在保利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指导所属中国食品院、中国日化院牢牢把握政策红利及发展机遇,围绕“抓住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的市场化改革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烈约束、激发科技创新动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五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不断实现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中轻集团企业发展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科技与信息化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中国造纸院、中国食品院、中国日化院、中国皮革制鞋院主要领导及科改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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