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轻集团党委组织参加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

浏览量:2232 作者: 来源:集团党委办公室 时间:2014-11-25 【字号:

1119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暨国资委直属机关冬训班动员视频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法治央企建设,推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主持会议。中轻集团党委中心组成员、在京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在中轻集团总部分会场参加会议。集团京外二级企业领导班子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张毅就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筑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中央企业要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实践中走在前面,作出表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要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环节的工作中,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法治央企。重点要在提升治理水平、带头依法合规经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培育法治文化四个方面上下功夫。三是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作学习报告。他以开阔的视野、严谨的阐述,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从七个方面对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系统深入解读。

 黄淑和强调,中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建立因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要做到五点:市场竞争,法律先行;决策必问法,经营必合法;依法治企作表率;企业“走出去”,法律工作也要“跟出去”;加快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更要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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