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发布汽车安全玻璃法令草案的两项强制性国标

浏览量:336 作者:2006-12-6 9:05:16     来源: 来源: 时间:2006-12-06 【字号:
    2006年11月24日印度尼西亚工业部,农业和化学工业总司针对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钢化安全玻璃;汽车夹层安全玻璃向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发布“工业部关于印尼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安全玻璃的法令草案;SNI 15-0048-2005汽车钢化安全玻璃和SNI 15-1326-2005汽车夹层安全玻璃”的TBT通报(通报号: G/TBT/N/IDN/14)。

    该法令草案规定所有在印尼生产或进口、在印尼分销和上市的汽车钢化安全玻璃和汽车夹层安全玻璃必须符合SNI要求。因此生产商和/或进口商应具备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证书并应符合SNI要求。有关SNI标志的产品证书应由印尼国家认可机构即KAN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颁发,通过: a. 测试产品质量是否符合SNI要求; b. 审核QMS SNI 19-9001-2001/ISO 9001-2000及其修订的实施情况; c. 定期测试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和审核质量管理体系(QMS)。质量管理体系(QMS)的测试和审核可转包给由KAN认可或与KAN签署了相互认可协议 (MRA)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印尼境内的检测实验室和QMS认证机构。工业部农业和化学工业总司是负责执行本法令的机构并且提供法令的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国内生产和进口、在国内市场分销的汽车安全玻璃应符合SNI 15-0048-2005汽车钢化安全玻璃和SNI 15-1326-2005汽车夹层安全玻璃的要求。这些标准规定了范围、术语和定义、类型、质量要求、取样、检测方法、验收、标志要求和包装(这些标准是印尼语)。

    拟批准日期: 通报之后2个月。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后1年。

    提意见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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