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轻集团召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工作推进会

浏览量:8286 作者:丁俐伟 来源:中轻集团财务部 时间:2018-08-27 【字号:

2018年8月16日上午,中轻集团在北京召开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工作推进会,中轻集团总会计师段赵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改组处副处长张宏丹、保利集团战略投资中心投资管理部副部长张旻到会指导。会议由中轻集团财务部副主任高永林主持。

会上,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相关子公司分别汇报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张宏丹对各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与工作指导。高永林结合目前各有关子公司该项工作推进情况,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积极承担起主体责任等方面对下一步加快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张宏丹指出,各子公司应准确理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分离移交工作范围,在资金使用上,允许中央企业集团统筹使用资金,可结合项目进展在子企业、项目、年度间统筹使用。张宏丹还强调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要求,各相关子公司要抓住补助政策窗口期,积极开展分离移交,及时完成资金申报工作。张旻表示,保利集团将积极按照国资委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子公司加快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程,努力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主体移交工作。

段赵清作了会议总结讲话。段赵清指出,国资委领导就有关政策的详细解读对所属各有关子公司下一步分离移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段赵清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中轻集团各子公司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严格把握政策,准确界定移交范围,合理确定移交方式和移交方案;要充分利用好国家补助政策,抓住政策窗口期;涉及移交方式调整的,要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结合经济合理性和操作可行性选择更为有效的工作方案;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中轻集团所属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相关子公司分管领导、主办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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